"对于县城户外广告,接下来我们将要实行'五统一'管理工作制度。"近日,从桐庐县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今后凡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审批设置许可到期的户外广告,一律分期分批拆除,不再新建或改造。
户外广告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的外在表现,也是塑造城市形象和推广城市品牌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桐庐县户外广告发展迅速,形式多样的户外广告不仅传递着各种信息,也将县城装点得更加繁荣靓丽。
"户外广告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桐庐县建筑物外立面上的户外广告创意设计和制作工艺的总体水平还不够高,缺乏特色和个性,广告的形式、规格、材质、颜色等与建筑立面不协调。此外,街道上的门店招牌设置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规格不一、粗制滥造,使得户外广告美化城市环境的功能被严重削弱。
为了加强户外广告行业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桐庐县山水新城档次和城市竞争力,根据城市规划中对区域性功能的划分,立足于区域性的整体构想,今年初,桐庐县邀请有关专家,编制了县城迎春路、迎春南路、春江路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
据该负责人介绍 "方案确定了县城重要道路、重要节点户外广告的整体定位,确定县城户外广告设置的总体要求,对广告密度、色彩、形态、造型、亮度进行规划要求。"今后,桐庐县户外广告要实行"五个统一"管理制度,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拍租、统一城乡。
"今后,各广告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划文本设置户外广告,凡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凡审批设置许可到期的,一律分期分批拆除,不再新建或改造。"该负责人表示,主管部门还将严格控制新建设施。主要是对迎春南路、迎春路、春江路的店面门头广告、人行道广告、屋顶广告、墙面广告、公交候车亭、各类指示牌等全面进行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将逐门逐户做工作,对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要求有关广告公司配合整治工作,自行拆除或整改户外广告。逾期不拆除、更换和不配合整治工作的,由整治队伍依法强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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